四月乙木,自有丙火,端取癸水为尊。四月乙木专用癸水,丙火酌用,虽以庚辛佐癸,须辛透为清。癸透、庚辛又透,科甲定然,独一点癸水、无金,是水无根,虽出天干,不过秀才小富,须要大运相扶。或土多困癸,贫贱之人。丙戊太多,支成火局,瞽目之流。
用癸者,金妻水子。
乙逢双女木伤残,若见辛金寿必难,不得丙丁来制伏,岂知安乐不久长。
五月乙木,丁火司权,禾稼俱旱。上半月属阳,仍用癸水。下半月属阴,三伏生寒,丙癸齐用。柱多金水,丙火为先,余皆用癸水为先。
乙木重逢火位,名为气散之文,支成火局,泄乙精神,须用癸滋。癸透有根,富贵双全。或庚辛年上,癸透时干,定许科甲,无癸者常人。
若见丙透,支成火局,阳焦木性,此人残疾,无癸必夭,见壬可解。或火土太多,其人愚贱,或为僧道门下闲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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