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各三位,如寅午戌火丙丁人遇之为贵,与四贵三位同。
惟阙胎贵一位其主贵之福,亦与四贵同。
阳禄贵在临官,阴禄贵在帝旺。若阳禄遇旺,阴禄遇官,虽为本位,其福灭半。
若旺而无禄,如丙寅得戊午日时,更克本命又带刑煞,主淫荡愚贱。
有遇一两位贵,却为凶煞刑害,破得深重,亦主无禄。
沈芝曰:五行以生旺为君,临官为相。若纳音是木,月日时遇寅卯两位。
金遇申酉,水遇亥子,火遇巳午,土遇辰戌丑未,皆以贵论。
凡看命分五行生旺死绝,如:
甲申,丙寅,己亥,辛巳,戊申皆五行自长生。不论四时,超然得自生之理。人命禀之敏快高明,贵者得之,其进以渐。富贵得之,亦将向荣,而得其所以生也。
丙子,戊午,辛卯,癸酉,庚子皆五行自旺。不待四时,而能自致其旺,福力奋发,无与比拟。
癸未,壬辰,丙辰,甲戌,乙丑皆五行自墓。乃归根复命之时。
凡库之所在,必欲物聚之,则其库充。如壬辰水,欲得众水交归,然后为旺。更有金往来相生,当得重权。傥木制火,火制金,更天中临之,是为贫印不起,主贫贱。
乙卯,丁酉,壬午,甲子,己卯此五行自死者也。生则劳,死则息,其理自然。不有死之地,其物无自而归。所谓自死者,得其真归之理焉。
凡命遇此颖特高明,多慧少福,以静默为体,而不利有为。以淡薄为事,而不利兴起。
惟可学道访仙,超生死之门也。
癸巳,乙亥,庚申,壬寅,丁巳此五行自绝者也。天之道无可绝焉,干支适会已绝,则更生凡。遇此者忧喜未定,如: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扶之,是谓绝水逢生,尤为吉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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